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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9日,江苏省政府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在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前,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会见了国际电工委员会主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舒印彪一行。

          娄勤俭、吴政隆感谢华能集团长期以来对江苏发展的大力支持。双方表示将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新的起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新路子。娄勤俭强调,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随着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对能源的需求继续扩大,新能源发展空间巨大。华能集团和江苏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希望华能集团抓住机遇         深化在我省各地的投资合作,与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科研合作,共同为新能源未来发展探索路径。

    舒印彪感谢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对华能集团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他表示,江苏实体经济发达,目前正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未来发展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华能将加快推进在苏项目改造提升,按照长江大保护要求,调整优化布局,积极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与江苏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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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与华能集团副总经理王敏代表双方签约。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深化能源领域战略合作,以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和加强装备制造产业建设为中心,按照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投入1600亿元打造华能江苏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研发、制造、施工、运维一体化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沿江沿海生态环境治理,合作开发能源项目,建设自主创新的江苏省新能源产业体系,共同应对生态环境治理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双重挑战,推动江苏省和华能集团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政府秘书长陈建刚以及华能集团总会计师王益华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见和签约。


    本文来源于: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       受国内多晶硅价格下降及部分多晶硅企业停产检修的影响,一季度以来,我国多晶硅进口4万吨,同比小幅提升4.4%。然而展望2019全年,业内人士则认为,基于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进一步增长和三四季度国内多晶硅产量供应回暖影响,预计我国多晶硅进口量占国内需求的比重仍将继续下滑。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多晶硅进口量达15.13万吨,同比下降0.4%;进口金额20.77亿美元,同比下降12.3%;多晶硅进口均价为13.72美元/千克,同比下降12%。从月度进口情况看,进口单价呈逐渐降低趋势,特别是"5·31"新政出台后进口价格大幅下降。


      从进口区域看,2018年中国自亚洲和欧洲进口的多晶硅数量占比在99%左右。全年平均进口单价为13.72美元/千克。其中,自欧洲进口均价最高,为13.76美元/千克;自北美洲进口均价最低,为9.06美元/千克。与2017年相比,自亚洲进口数量同比增长5.5%,自北美洲进口数量和金额同比出现较大幅下降,在69%以上。


      从具体进口市场看,2018年中国大陆主要多晶硅进口市场为韩国、德国和台湾,自前三大市场进口量占总进口量的75%左右。因受中国多晶硅"双反"税率影响较小,韩国持续保持中国第一大多晶硅进口来源国地位,2018年中国自韩国进口金额为6.80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32.72%,同比下降35.63%;进口量为5.02万吨,同比下降26.78%。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光伏企业每年进口多晶硅数量不断增加,从2013进口7.3万吨逐年增长到2018年进口15.13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5.7%;进口金额由13.49亿美元增长到20.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进口均价由18.5美元/千克下降到13.72美元/千克,多晶硅进口量增价跌趋势明显。"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光伏分会秘书长张森表示,2016年中国硅片产量64.8GW,多晶硅需求为25.92万吨;2016年中国多晶硅进口量为13.9万吨,中国多晶硅开工企业17家,有效产能达到21万吨,产量达19.4万吨,多晶硅进口占总需求的53.5%;2018年中国硅片产量109.2GW,


      多晶硅需求43.68万吨,其中2018年中国进口多晶硅15.13万吨,多晶硅进口占总需求的34.6%,低于2016年水平。随着中国多晶硅企业发展和新建产能释放,国产多晶硅替代进口多晶硅趋势日益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中国光伏产业呈现规模稳定增长、建设开始放缓、市场价格持续下滑的特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18年,中国多晶硅产量超过25万吨,同比增长超过3.3%;硅片产量109.2GW,同比增长19.1%;电池片产量87.2GW,同比增长21.1%;组件产量85.7GW,同比增长14.3%。


      2018年,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同比下降16.6%。其中,光伏电站2330万千瓦,同比减少30.7%;分布式光伏2096万千瓦,同比增长7.8%。(记者 刘叶琳)


      本文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2018年,我国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岁末年初更是有一批大容量海上风电项目集中核准。而随着2019年国家风电、光伏平价上网政策的出台,风电项目又迎来波动。现在2019年“竞价新时代”已过近半,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特地整理了2019年1月至今40个重大海上风电项目动态,总装机11.27GW,供大家参考。

    2019年1月至今,据不完全统计,北极星挑选出共计17个重大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开工、吊装、并网等动态,总装机11270MW(包括2019年初江苏省一次性批复核准的24个海上风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我国沿海几大省份。

    其中江苏省海上风电项目数量、装机量均居首位。主要是其2018年底一次性批复核准24个海上风电项目,2019年初正式发布文件,总装机6700MW,外加另外5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量达8150MW。其余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广东、福建、浙江、辽宁、上海依次递减。

    值得一提的有“3”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别为:

    2019年1月2日,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国华东台四期(H2)300兆瓦海上风电场6台4兆瓦风机并网投产;

    2019年1月4日,大唐集团首个首个自主开发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滨海300MW海上风电项目首台风机并网;

    2019年4月12日,浙江省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全容量投产。

    2019年4月初,两份风电平价上网政策的发布引起业界轰动和密切关注,2020年风电平价上网的压力迫近。有相关证券分析认为此政策的推出将一定程度减慢海上风电发展速度,但有利于其长期发展;陆上风电或将有“抢装潮”现象。(小编前面发布的《独家汇总丨华能、大唐、中广核、三峡4月份风电项目中标信息出炉!(附清单)》也可以看出苗头,华能集团超百个风电项目以“工程施工类”占大多数)

    目前内蒙古、陕西、河南等也已相继公布了2019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上报情况。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时璟丽分析指出,海上风电目前来看有一定降价空间。2018年核准的项目,办理完开工手续的项目就可以不参与竞价,其余需要竞价。

  •  国内最大的氢燃料电池膜电极生产线在广州落地,第一代膜电极产品已经发布。

        新能源车年产能达30万辆,电动公交车投入规模居世界城市前列,全国首家燃料电池膜电极产业化项目正式建成,广州正打造“中国氢谷”……记者从广州市工信局获悉,“十三五”以来广州市出台系列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八大新兴产业之一的节能和新能源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对促进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美丽广州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广州市节能和新能源产业增加值547.53亿元,规模稳步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电动公交车投入规模居世界城市前列

        目前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产能已达30万辆/年,全年广汽新能源产销超过2万辆,同比增长4倍以上。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不断攀升。2018年广州市新增新能源汽车73160辆,保有量达到134041辆,同比增长165%,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57.33万辆的5.2%,占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61万辆的5.1%。推广规模紧随上海、北京、深圳之后,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超30亿公里。

        广州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11225辆,超额完成超过1万辆的原定工作目标,电动公交车投入规模居世界城市前列。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约2.6万个、换电站13座,累计充电4亿度。

        超前布局氢能产业核心技术

        目前,广州以智慧能源为引领,发展多种新能源利用。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批复广州开发区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广州超前布局氢能产业核心技术,着力发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氢能产业,发挥集聚效应,积极打造“中国氢谷”。

        3月27日,广州鸿基创能公司举行了“氢芯中国”氢燃料电池膜电极产业化项目竣工仪式和产品发布会。鸿基创能公司建设的氢燃料电池膜电极生产线,规划产能为10万平方米/年,产品功率密度达1.2瓦/平方米,为全国最大膜电极生产线。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叶思宇表示,鸿基创能是全国首家实现燃料电池膜电极产业化的企业,拥有目前国内燃料电池领域领军人才密度最高的技术团队。

        据悉,在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该项目一方面加紧完成厂房装修和设备订制、安装、调试,另一方面创造条件与国外企业合作,加快产品测试验证。鸿基创能的生产线建设与产品测试验证、完善几乎同步完成,于是有了竣工与产品发布同时呈现的“壮举”。

        同时,黄埔区依托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建设,引进了加拿大工程院叶思宇院士,牵头联合广州氢丰能源、鸿基创能、雄川氢能等公司筹划建设氢能创新研究中心,开展燃料电池用低铂金催化剂、电解水制氢与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今年以来,中新知识城、广州开发区西区建成了加氢站,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已开始示范运行。

        推动新能源产业驶入快车道

        评论

        谁抓住了新兴战略产业,谁就有了发展新动能。以节能和新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城市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之关键所在。譬如,氢能源就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具有“能量密度高、零排放、效率高、来源广、可再生”等特点,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推进。在节能和新能源产业方面,广州谋划较早、起点较高,成绩不俗。

        让全社会认识并接受节能和新能源产品,垒起节能和新能源产业的巍巍大厦,要进一步夯实地基,特别是基础设施供给。以新能源汽车为例,在电池技术尚未完全成熟的今天,硬件设施的建设情况决定了车主们能走多远、放心走多远。具体来说,就是充电桩的可及性,包括铺设数量和密度。揆诸现实,在充电桩建设方面,仍然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充电尚且如此,对于氢能源来说,加氢站的技术含量更高、建设难度更大,无论管网建设,还是站点设置,都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支持,方能行稳致远。

        节能和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围绕节能和新能源产业的新技术不断涌现,这一领域的竞争也越发激烈,行业高精尖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广州要发挥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以基础研究为依托,以商业应用为目标,联合海内外特别是港澳地区科学家,瞄准国内顶级水平、世界先进水平,不断推动节能和新能源研究上水平,为相关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市场提供先进产品技术。(记者耿旭静)

      本文来源于:广州日报

  •  随着风力发电在中国的大规模开发,如何在发展中减弱风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4月22日,在第50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未来五年紧密携手展开合作,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的环境友好型风电发展之路。
      风电清洁、环保,是我国推动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是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其能源效益与环境效益显著。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系统的发展规划,某些风电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生态问题。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风机造成的鸟类死亡率预估在每年每兆瓦0.95到11.67只。而美国渔业与野生动物协会的统计数据更为直观,美国平均每年有10万到44万只鸟死于风力发电机。
      “风电对环境生态肯定有一定影响,但是不能夸大这种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说,就能源本身而言,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以能源全生命周期对鸟类的影响来看,相比风电和光伏,煤电每年杀死的鸟类更多。从煤炭的开采到发电、加之其所造成的气候变化,平均下来,每1000兆瓦的煤电电力会导致5只鸟的死亡。而高楼和家猫对鸟类的影响更是风机的数千倍。
      在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破坏生态的问题,但这并非风电产业本身所致,更多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问题。美国、德国、瑞典、丹麦等国家的大量实例证明,规范化建设的林地和山地风电场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过度伤害,并能够通过保护和修复措施将损害降到要求的范围内。国内绝大部分风电场也能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建设,其中国电宁海茶山风电场、华电郴州太平里风电场等众多风电场更是与环境和谐共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典型。
      在公平看待风电环保问题的同时,不可忽视的是,随着风电建设重心东移,风电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正在加大。如果不加以重视,不仅将对生态造成破坏,也会给开发商带来风险和损失。
      “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确保在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同时、不破坏重要的土地和水资源,变得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TNC和CWEA在未来五年将紧密携手展开合作。”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区主任Jack Hurd说。
      秦海岩表示,风能行业也在积极寻求确保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途径,这也正是他们与大自然保护协会合作的初衷。特别是其关于DBD(Developed by Design,发展系统规划)的提出,可以从政府政策制定开始为政府提供更为科学的指导;在企业开发建设前也可以提出有效的规避措施;在不可避免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的情况下,可以用成本有效的方式对造成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补偿和修复。
      据了解,TNC开发的“发展系统规划”方法和工具,以科学为基础,可为消除或缓解开发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提供更为全面的解决方案:它能够识别潜在的生态风险,引导开发工程规避高生态价值区域,指导补偿资金配置、使其更有效地服务于生态修复和保护。该方法能够弥补当前生态补偿政策和具体实践的很多短板和不足,为生态补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提供更透明和可信的科学解决方案。
      “TNC在美国的诸多成功案例已经表明,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和生态修复措施,风电发展和生态保护是可以实现共赢的。”Jack Hurd说,通过预测未来的能源需求,并在国家、地区或景观尺度上进行规划——而非零碎的、逐个项目进行规划——可以减少可再生能源对土地及水资源的影响,保护自然资源和依赖这些资源的生态群落。
      秦海岩表示,风电建设需要做好前期的规划工作,在规划时尽量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提高风电的设计水平,使之能够很好地融入环境;施工后及时回填,恢复原有植被,可以大大减少水土流失概率;此外,在修建道路时尽量使用原来的道路或者在原有道路上拓宽,对水土和植被的影响会减小。

      “未来五年我们将与TNC在专业领域联合研究、提高风电产业的环保意识、树立行业标准等方面开展合作。”秦海岩说。

                                                                                                                             (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

  •    据行业统计,2019年1-3月,全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78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12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9亿千瓦。2019年1-3月,全国风电发电量10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全国平均风电利用小时数556小时,同比下降37小时。1-3月,全国弃风电量4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8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4.0%,弃风率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和弃风率持续“双降”。

        2019年1-3月,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云南(1078小时)、四川(1048小时)。

        2019年1-3月,弃风仍较为严重的地区是新疆(弃风率15.2%、弃风电量13.7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9.5%、弃风电量5.5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7.4%、弃风电量13.0亿千瓦时)。

    省(区、市)

    累计并网容量

    发电量

    弃风
    电量

    弃风率

    利用
    小时数

      

    18888

    1041

    43.5

    4.0%

    556

      

    19

    1.3

     

     

    683

      

    52

    3.0

     

     

    578

      

    1439

    89.6

    4.8

    5.1%

    631

      西

    1073

    59.5

    1.0

    1.6%

    555

    内蒙古

    2879

    172.9

    13.0

    7.4%

    602

      

    784

    47.8

    0.4

    0.7%

    614

      

    514

    30.8

    1.4

    4.3%

    599

    黑龙江

    600

    40.7

    1.1

    2.6%

    678

      

    71

    4.2

     

     

    546

      

    886

    43.5

     

     

    516

      

    154

    8.2

     

     

    542

      

    252

    11.0

     

     

    438

      

    310

    22.0

     

     

    719

      西

    241

    13.1

     

     

    560

      

    1160

    54.1

    0.2

    0.4%

    470

      

    534

    18.9

     

     

    363

      

    366

    14.8

     

     

    411

      

    366

    20.2

     

     

    562

    广  

    391

    19.1

     

     

    489

    广  西

    236

    17.1

     

     

    753

      

    29

    1.1

     

     

    374

      

    50

    1.8

     

     

    370

      

    264

    28.2

     

     

    1048

      

    399

    24.1

    0.3

    1.3%

    627

      

    858

    92.7

    0.3

    0.3%

    1078

    西  

    0.8

    0.1

     

     

    894

      西

    440

    18.5

    0.4

    2.1%

    445

      

    1282

    52.0

    5.5

    9.5%

    402

      

    332

    13.6

    0.2

    1.2%

    412

      

    1011

    41.3

    1.3

    3.1%

    408

    新  疆

    1896

    76.4

    13.7

    15.2%

    403

        备注: 1.容量单位:万千瓦;电量单位:亿千瓦时;

        2.并网容量、发电量、利用小时数来源于中电联;

        3.弃风电量、弃风率来源于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相关电网企业。数据为空白的表示不存在弃风现象。

                                                                                      (本文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

  •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发布了《2019年1-3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数据显示,1-3月,全社会用电量16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3个百分点。

    太阳能发电领域看,1-3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太阳能发电495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少投产641万千瓦,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83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6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406亿元,同比下降4.3%。其中,太阳能发电10亿元,同比下降29.1%。

    以下是《2019年1-3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详细内容:

    1-3月份,全社会用电增速同比提高,第二产业用电增速稳中有升;全国工业和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但增速均低于全社会用电量;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增速总体放缓,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当月用电量有所降低;火电和风电发电量增速同比降低,水电和核电发电量增速同比提高;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与上年基本持平,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持续增加;全国跨区、跨省送电保持较快增长;全国基建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持续减少,其中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减少较多;电源和电网完成投资同比持续下降,但清洁能源投资占比有所提高。

    一、全社会用电增速同比提高,第二产业用电增速稳中有升

    1-3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6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3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3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1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2%;第二产业用电量10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2%,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6.4%;第三产业用电量2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6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7.0%,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0.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8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6.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2.2%。

    分省份看,1-3月份,除黑龙江和青海外,全国各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5%)的省份有16个,依次为:西藏(22.1%)、内蒙古(11.8%)、新疆(11.3%)、湖北(11.2%)、安徽(11.1%)、广西(10.2%)、江西(9.6%)、湖南(9.5%)、贵州(8.6%)、宁夏(8.5%)、四川(8.3%)、海南(7.3%)、山西(7.1%)、河北(7.0%)、陕西(6.0%)和浙江(5.6%)。

    3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7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38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8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0.5个百分点。

    分省份看,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5%)的省份有17个,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西藏(26.2%)、四川(16.1%)、贵州(15.7%)、广西(14.6%)、江西(14.5%)、浙江(13.4%)、新疆(12.7%)、湖北(12.4%)、安徽(12.3%)、湖南(12.1%)和海南(10.2%);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负的省份为青海(-5.9%)和北京(-1.9%)。

    二、工业和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但增速均低于全社会用电量

    1-3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107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3.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3.2%。3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38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5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6.8%。

    1-3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80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7.8%,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30.4%。3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27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4.3个百分点;制造业日均用电量87.3亿千瓦时/天,分别比上年同期和上月增加9.7亿千瓦时/天和4.2亿千瓦时/天。

    三、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增速总体放缓,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当月用电量有所降低

    1-3月份,化学原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4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0个百分点,合计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4.2%。其中,化工行业用电量1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6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13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8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1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

    3月份,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2%。其中,化工行业用电量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9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2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0.8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4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4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4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1个百分点。

    四、火电和风电发电量增速同比降低,水电和核电发电量增速同比提高

    截至3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18.1亿千瓦,同比增长5.9%,比上月增加615万千瓦,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2个百分点。水电3.1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8亿千瓦;火电11.4亿千瓦,其中,燃煤发电10.1亿千瓦、燃气发电8450万千瓦;核电4591万千瓦;并网风电1.9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3亿千瓦。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67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8个百分点。

    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21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9.4个百分点。全国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564亿千瓦时)、云南(489亿千瓦时)和湖北(235亿千瓦时),其合计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59.7%,同比分别增长4.5%、22.3%和-4.7%。

    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126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9个百分点。分省份看,全国共有18个省份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其中,增速超过20%的省份有西藏(26.8%)和湖北(21.2%)。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四川(14.7%)、北京(12.6%)和贵州(10.4%);另外13个省份火电发电量同比降低,其中,云南、广东和福建降低超过10%,分别为-29.2%、-15.9%和-10.3%。

    1-3月份,全国核电发电量7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4.5个百分点。

    1-3月份,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风电厂发电量10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3.0个百分点。

    五、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与上年基本持平,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持续增加

    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919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4小时。

    分类型看,1-3月份,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69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74小时。在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的8个省份中,除湖北同比降低37小时,其他省份均同比增加,湖南、云南和广西同比增加超过100小时,分别增加376、116和103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083小时(其中,燃煤发电和燃气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分别为1122和603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6小时。

    分省份看,全国共有14个省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甘肃、湖北、河北、青海、安徽、内蒙古、陕西、新疆和江西超过1200小时,而云南和西藏仅为302和81小时。与上年同期相比,共有14个省份火电利用小时同比增加,其中四川增加197小时,湖北、甘肃、贵州、新疆和北京增加超过100小时,而云南、广东、福建、湖南和吉林下降超过100小时,分别降低220、175、119、118和116小时。全国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655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5小时;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5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7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83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6小时。

    六、全国跨区、跨省送电保持较快增长

    1-3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华北送华中(特高压)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华北送华东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东北送华北1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华中送华东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华中送南方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2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西南送华东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

    1-3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2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4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云南送出电量3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7%;山西送出电量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四川送出电量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宁夏送出电量1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0%;甘肃送出电量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4%;安徽送出电量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2%;新疆送出电量1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贵州送出电量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6%;陕西送出电量1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湖北送出电量13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河北送出电量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

    3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其中,华北送华东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7%;东北送华北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华中送华东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6%;华中送南方1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8%;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10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西南送华东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

    3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1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1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1%;云南送出电量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7%;山西送出电量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四川送出电量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7%;宁夏送出电量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4%;甘肃送出电量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5%;贵州送出电量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安徽送出电量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新疆送出电量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陕西送出电量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3%;河北送出电量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9%;湖北送出电量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浙江送出电量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9%。

    七、全国基建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持续减少,其中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减少较多

    1-3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1788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少投产716万千瓦。其中,水电29万千瓦、火电661万千瓦、核电125万千瓦、风电478万千瓦、太阳能发电495万千瓦。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比上年同期少投产48、61和641万千瓦,火电和核电分别比上年同期多投产21和12万千瓦。

    八、电源和电网完成投资同比持续下降,但清洁能源投资占比有所提高

    1-3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406亿元,同比下降4.3%。其中,水电155亿元,同比增长48.0%;火电79亿元,同比下降29.9%;核电76亿元,同比下降39.9%;风电86亿元,同比增长30.0%,太阳能发电10亿元,同比下降29.1%。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完成投资占电源完成投资的80.5%,比上年同期提高7.1个百分点。

    1-3月份,全国电网工程完成投资502亿元,同比下降23.5%。

                                                               (本文来源于:索比光伏网)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监管,以许可制度促进电力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国家能源局相关工作部署,2018年7月至11月,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以下简称“专项监管”)。根据本次专项监管有关情况,形成此报告。

        一、专项监管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管主要针对近年来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中发现的影响市场准入秩序及公平竞争、阻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功效发挥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精准化事中事后许可监管,重点针对电网企业及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下简称“承装(修、试)企业”)在电网工程建设、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等经营活动中落实许可制度的情况,主要监管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以抬高许可资质门槛等方式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许可证、转包或违法分包等问题。

        在本次重点问题专项监管中,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了27家省级电网企业所属的81家市(县)级供电企业以及相关承装(修、试)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共涉及各类电网工程建设项目超过1100个。大部分受检企业能够按照专项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实汇报执行许可制度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开展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从本次专项监管整体情况来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在各级电网企业基本得到了贯彻落实,承装(修、试)企业依法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总体情况较好,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程度有所提升,但长期以来影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秩序、阻碍许可证功效发挥的深层次难点问题依旧较为突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电网企业

        1.个别电网企业对监管机构开展的现场检查配合不积极

        典型问题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在本次专项监管中,未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在监管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时,配合工作不积极,提交的自查报告针对性不强,备检材料不完整。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及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对本次专项监管准备不足,存在文件流转不及时情况,专项监管有关文件未转发至下属地市级供电公司,导致所属相关单位未开展自查工作。

        2.关联承装(修、试)企业中标率持续偏高,电网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程度较低

        国家能源局自2013年以来开展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专项监管中,始终将电网工程建设市场向各类持证主体公平开放情况作为重要监管内容之一,并一直要求电网企业围绕工程发包环节如何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放程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本次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结果来看,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重庆市和西藏自治区,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贵州、海南两省落实上述监管要求的情况较好。除上述四省(区、市)外,本次专项监管覆盖的其他区域均不同程度存在关联承装(修、试)企业电网工程中标率偏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参与投标的电网公司系统外各类承装(修、试)企业,特别是民营承装(修、试)企业在工程承包环节的中标率普遍偏低,部分区域内甚至无一中标,基本只能以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参与一线施工活动。尽管这一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有一定的历史及市场客观因素,但明显已成为目前制约民营承装(修、试)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阻碍许可证功效切实发挥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且其“普遍化”趋势较往年有所增加。

        典型问题2

        ■甘肃省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在承包环节基本无民营企业入围,民营企业只能承揽劳务分包工程。从企业报送在建项目工程数据分析,甘肃省2016年-2018年在建电网工程42个项目中,100%为电网公司关联承装(修、试)企业承揽,无民营企业中标。

        ■吉林省受检30项电网建设工程,全部由电网公司关联承装(修、试)企业中标;辽宁省受检194项电网建设工程,中标单位绝大部分是电网企业、供电公司所属关联承装(修、试)企业,中标率占比超过90%。

        ■山西省电网工程项目中标企业多为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的关联承装(修、试)企业,具不完全统计,其关联承装(修、试)企业整体中标率约为80%以上。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电力分公司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共有110kV及以上电网工程67项,全部由关联承装(修、试)企业承揽,市场占有率100%。

        3.在电网工程项目招标环节以不合理方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1)以合格分包商准入审查等类似方式限制承装(修、试)企业公平进入市场

        电网企业利用其行业主导优势,在其施工分包管理工作中,通过开展合格分包商准入审查或与潜在投标人开展竞争性谈判等类似方式,形成合格分包商(或类似性质的)企业名册。鉴于目前绝大部分民营承装(修、试)企业基本通过分包方式参与电网工程建设活动,因此未通过审查进入名录的持证企业在该年度内基本无法中标电网工程分包项目,实质上就是将其排除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开放,削弱了许可证的权威和功效。

        (2)在招标环节以不合理方式抬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取得五级许可证的企业可承揽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程项目,取得四级许可证的企业可承揽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程项目。部分电网及供电企业在工程招标中超越许可等级设置投标企业资质条件,以不合理方式抬高许可资质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具备承揽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企业。

        典型问题3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中,对10kV电网改造工程要求具有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建湖运维站2016年维修项目—35kV双回基105基刷色标劳务分包工程,在招标条件中注明需提供承修类三级资质。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对35kV及以上电网改造工程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三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

        4.部分供电企业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到位,在施工企业资质条件的查验及设定等方面存在漏洞

        典型问题4

        ■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襄阳供电分公司对投标承装(修、试)企业许可资质把关不严,未发现湖北东方大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无证承揽襄阳公社二期项目;湖北宇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无承试资质,在实施襄阳市第一中学10kV配电工程、襄阳恒大御府施工临电工程等项目过程中,自行出具试验报告。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供电公司对投标承装(修、试)企业许可资质把关不严,未发现浮梁县亿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无证(许可证届满未延续且已注销)承揽江西曹掌柜中药有限公司10kV配电工程;景德镇市森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证承揽景德镇龙毅翔陶瓷有限公司专变工程、景德镇市欣昌石材有限公司专变工程。

        ■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公司衡南分公司对用户受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查验不严,未发现湖南网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证从事衡阳技师学院配电工程施工活动。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昌江供电局《2017年大修项目(输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治)采购方案》涉及的5条35kV线路,将不具备承揽该电压等级工程的承装类许可证五级列入对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要求。

        (二)承装(修、试)企业

        1. 关联承装(修、试)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

        典型问题5

        ■延边延吉供电分公司关联企业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在承揽龙井中机能源光伏66kV送出工程时,将组塔、架线等主体工程违规分包给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平供电公司关联企业四平电力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在承揽吉林四平庆达光伏220kV送出工程后,将工程肢解分包给四平市程装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及四平吉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供电公司关联企业湖南星电建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220kV威天II线026#-032#杆迁及110kV证通专变线路工程(除采购设备材料外),以劳务分包名义转包给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佛山供电局关联企业广东易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接的爱心精机(佛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配电房增容工程全部转包给中美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2.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6

        ■安徽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市中旱建筑工程公司无证从事焦姥路段高低压杆线入地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山西榆次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无证承揽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5项高压用户接入电网工程。

        ■唐山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所持许可证等级为“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该公司超越许可范围承揽了国网冀北唐山供电公司220kV车轴山变电站3号主变大修、220kV吕家坨等变电站变压器母线绝缘大修等工程。

        3.涂改、伪造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7

        ■北京东兴建设有限公司涂改许可证有效期,承揽了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胡家园小区19楼锅炉房新建315kVA箱变工程;天津市高网电力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涂改许可证有效期,从静海、武清供电公司承揽16项电力工程项目。

        ■陕西瀚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以直接投标和分包等形式从内蒙古电力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和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第二批10kV及以下等工程;新疆塔城地区天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于2017年至2018年在塔城地区承揽了27项10kV用户业扩工程;新疆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于2018年3月承揽了疏勒县新奥物流信息服务部10kV配电工程。

        4.以出租、出借许可证方式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8

        ■广西国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出借其持有的许可证给自然人黄某某在广西北海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北京中电华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给自然人杨某某承揽了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0kV配电工程、苏滁公交停保场10-0.4kV配电工程、菱东家园二期配电及土建排管工程等项目。

        三、监管意见

        (一)处理措施

        1.国家能源局及各有关监管机构将依法对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存在违反许可制度行为的承装(修、试)企业(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需要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将一律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2.针对电网企业存在的限制市场公平开放、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不到位等重点问题,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近几年许可监管工作情况,对有关电网企业开展监管约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3.根据国家能源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探索运用信用监管方式,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或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个人)依法采取列入能源行业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直至“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新型监管方式。

        (二)监管要求

        1.针对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重点问题,相关问题企业应配合监管机构认真开展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梳理排查类似问题隐患,确保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电网企业要重点围绕打破市场“隐形”壁垒,保障符合许可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电网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权利,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电网建设市场公平开放程度;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合理提高投标资质等级、类别或设置合格分包商名录等方式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进入市场的权利;不得允许无证或者超越许可证等级类别范围的企业承揽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并持续加强对所属关联承装(修、试)企业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及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承装(修、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严禁涂改、伪造许可证(含许可证复印件),严禁出租、出借及挂靠、借用许可证违法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活动的管理力度,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

    (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

  •   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农村开展光伏扶贫,是在当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之一。另外光伏扶贫还与国家清洁低碳大的能源发展战略相吻合。当光伏发电遇上贫困地区扶贫,既扩大了光伏发电市场,又为贫困人口增加了收入。
      随着各地区的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对于光伏扶贫来说也衍生了很多模式,现阶段主要有以下四种: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村级光伏电站扶贫、光伏农业大棚扶贫、地面电站扶贫。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每种光伏扶贫模式都是怎么一回事,目前应用情况如何?
      第一种模式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此模式是众多光伏扶贫举措中,被认为是最适宜大面积推广,贫困户最喜欢的模式。
      因为户用型光伏发电可以因地制宜,依贫困户屋顶、院落而建。装机容量主要是3kW、4kW、5kW,对于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这样的小规模系统可以完全满足用户的日常用电,同时还可以有额外的发电盈余。贫困户可以通过光伏发电获取国家给予的光伏发电补贴,目前是0.42元每度,除日常所耗电外,多余的电还可以卖给电网,获取卖电收益。每个月可以有几百块钱的收益,并且是持续性的,对于贫困户来说是笔稳定的收入。
      所以这样的模式一出就被贫困地区所看好,贫困户也非常乐意的去接受。
      第二种模式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它和户用型光伏发电扶贫是《�P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的两种重要模式,安装规模在25kW-300kW不等,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的产权也归村集体所有,光伏电站的收益由村集体、贫户按照所定的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要在60%以上,确保光伏电站的收益真正用在刀刃上。
      第三种模式是光伏农业大棚扶贫。此模式是在已有的农业大棚顶部安装光伏电站。与户用型光伏扶贫、村级集中扶贫不同,因为光伏大棚扶贫规模比较大,少则几兆瓦,大则几十兆瓦。让贫困户和村集体投资的话不现实,一般由企业参与进来,产权归投资企业和大棚业主共有,收益也会由企业和用户分配,比例不会高于60%。因为企业投资光伏大棚,扶贫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有利可图。对于光伏大棚扶贫,虽然商业味道更浓一些,但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
      第四种模式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它主要利用沙漠、荒山、滩涂、沼泽等未利用地而建设的地面大型电站,规模超过10MW,通常由企业参与,企业会与地方签署捐助协议,把一部分发电收益捐赠出去,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地面扶贫,资金分配由地方统一分配给已建档贫困户。
      以上几种光伏扶贫模式都不错,但是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如扶贫电站资金谁出?怎么出?光伏发电收益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的分配等这一些列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光伏扶贫的向前发展。未来,光伏扶贫之路很宽,路也很长,但是要想把这路走好,还是要把以上问题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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